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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宣布「立即上工」等多項重要就業措施,協助失業者開啟就業之門 友善列印(另開視窗)

 發布日期:2008/10/22
 

受到美國金融風暴擴散效應、全球股市動盪以及企業營運衰退等多項因素影響,景氣領先指標下滑,失業率上升。因此勞委會於今日(10/22)舉辦「立即上工-就業促進政策」記者會,會中由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公布包括「立即上工計畫」、「企業單位人才育留專案計畫」等多項就業促進政策,預計以37億元預算協助3萬人就業。
王如玄指出,勞委會此次的政策規劃有別於以往多數針對特定對象為目標對象所推動的就業政策。首先,今年下半年開始推動的「立即上工計畫」,希望協助失業者順利就業,鼓勵民營事業單位聘僱。依法登記或立案、且加入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之民營事業單位,可於明(98)年3月31日前向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每僱用一名連續失業達3個月以上之本國籍勞工,每月即可獲得新臺幣1萬元津貼補助,期間最長6個月,初期預估將可協助1萬人就業。另為積極創造就業,推動「公部門短期就業計畫」,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出具提升生活品質或促進社會公益、勞務價值之工作機會,由勞委會補助工作津貼,協助弱勢勞工短期就業安置。失業者每日工作津貼800元,每月22天,合計每月17,600元。工作內容以環境景觀維護、觀光導覽解說、社區照顧服務及原住民、新住民相關協助工作為主。
另外,明年即將實施的「企業單位人才育留專案計畫」,首次將年輕及初次尋職的長期失業者納入加強輔導對象。為提升企業申請意願,將簡化行政作業程序,以隨到隨審方式辦理。依法設立,實際從事事業經營管理之公司行號經填具申請書、職務需求表等相關文件,經審核通過者,每進用一名失業者每日可補助工作津貼新臺幣800元,每月22天,補助期間以6個月為原則。並補助「其他費用」作為在職訓練之用,預估將協助3,500人就業。期望多項就業措施,減緩失業者的就業障礙,以全盤的政策方案,協助民眾求職及就業。
除民營事業,勞委會更計畫與各部會及各縣市政府共同努力,開拓就業機會,期望藉由政府與民間單位合作,配合勞委會用心、貼心、關心的政策及措施,陪伴求職者渡過失業低潮,協助求職者掌握機會,重啟「就業之門」。
有關進一步申請訊息,可向各地公立就業服務站洽詢,亦可利用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網站、全國就業e網(http://www.ejob.gov.tw)或撥打24小時免付費就業服務專線0800-777-888查詢。

「立即上工計畫」聯繫窗口
單位名稱及連絡電話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 02-25942277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服務中心 07-8121358
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 02-22983060
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 03-3333005
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 04-23500586
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 06-2371218
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 07-2313232

網站:http://file.ejob.gov.tw/9710_Plan/index.html

 
地圖(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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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10346 台北市延平北路2段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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